今天是: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代表心声

牢固树立“三种观念” 争当优秀人大代表
作者: 来源: 山西人大网 发布日期: 2015-12-28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实施20年来,为保障和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保障;为推进我国民主法制进程,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大力宣传,认真落实代表法的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创新做好代表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为代表履好职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调动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我是全国九——十一届人大代表,也是省九——十一届人大代表,还是晋城市一——六届人大代表。在任职经历中曾担任过县长、县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结合自己的任职和多年来连任三级人大代表的履职实践,我深深体会到,要当好一名人大代表,必须牢固树立“三种观念”。
    一、牢固树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观念,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人民千百年求索奋斗作出的历史选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时代宣言。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促进中国发展的政治制度,是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和关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不仅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作“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且要求党政机关和社会各方面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要求从转变执政方式的高度理解和推进人大制度建设。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的人大制度。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及其代表工作的重要政治保证。同时,人大代表也应该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优秀代表,只有牢固树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观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和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才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牢固树立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观念,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各项法定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大,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必须依法、科学、民主地行使好各项法定职权。通过集体决定问题,切实把代表人民行使的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落到实处。通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抓住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形成决议、决定,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通过行使人事任免权,积极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视察、述职评议等监督形式,支持国家机关和“一府两院”选任的干部按照人民意愿和社会需求依法运用公共权力,勤政廉政、依法行政。人大代表置身选区、选民之中,要通过自身的作用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自觉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权力,统一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决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并通过选举、任命以及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实现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这是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执政能力和水平日臻成熟和完善的标志,中国共产党支持人大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目的是建立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机制,夯实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基础,这是50多年执政经验的归纳和总结,也是我们沿着既定目标前行的精神力量。人大代表要依法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好各项职权,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贡献。
    三、牢固树立自觉履职的观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
    回顾自己当代表的经历,我始终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依法执行职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多年当人大代表的情结,使我终身难忘,我既感到当一名人大代表责任重于泰山,又在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后感到了自豪和快乐。我的主要体会有三点:
    首先,就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自觉性。代表自身素质高低,履行职务的自觉性怎样,能否胜任这一光荣的职务,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加强学习。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才能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目前来讲,首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二是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学习。要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熟悉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才能依法行使好手中的权利;三是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的学习;四是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的学习。
    其次,履行好代表职务必须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参加会议与开展闭会期间各项活动的关系。不能“代表代表、会完就了”。二是要处理好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是相一致的,代表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法定的,不能割裂。法律赋予代表比一般公民更多、更大的权利,也必然要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要处理好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行为的关系。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通过会议来决定问题,人大代表个人不能作出决定、决议。四是要处理好代表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要珍惜代表这一荣誉,决不可因个人行为失当或违法而损坏了代表声誉。因此,代表一定要依法执行自己的职务,绝不可乱用手中的权力。五是要处理好执行代表职务与岗位职务的关系。大家都是兼职代表,主要的时间和精力都在自己原单位的工作上,这就必须摆正代表职务与岗位职务的关系,既要代表人民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又要在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决不能借口岗位工作忙而贻误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六是要处理好执行职务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代表是人民选举的,其地位、权利是人民授予、委托的,当然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不称职的代表,原选举单位可以依法进行罢免。
再次,作为人大代表要站在“三个代表”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断增强代表意识。人大代表行使职权,核心就是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增强依法执行职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要勤走。常怀一颗为民之心,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摸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要耐心细致地向基层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动员和引导群众把注意力高度集中到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二是要多思。要善于思考,勤于总结,根据平时了解到的情况认真进行综合分析,围绕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发挥好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要敢说。在执行职务、讨论发言时要说真话,讲实情,做到大公无私,直言为民;四是要敢作。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己任,树立强烈的监督意识,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大胆作为,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值此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之际,我们要深入宣传贯彻代表法,进一步认识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性,围绕充分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新机制;开拓创新,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代表工作的新途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凝聚代表的智慧和力量,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出新贡献。

(作者系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上一篇:曲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心声 下一篇:增强“四种”意识 当好桥梁纽带
 


copyright @ 2015 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晋ICP备16000546号-1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 邮编:043400

技术支持:临汾天朝网络